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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江西省药监局、省卫生健康委、省医保局联合印发了《江西省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全品种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以“一物一码、物码同追”为目标,对药品批发企业、零售连锁总部、药品零售企业、医疗机构药品全品种追溯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,着力从源头上杜绝假劣药品、医保回收药品进入合法渠道,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。
方案指出,到2024年底,新发(换)证药品批发企业、零售连锁总部、医保定点零售药店、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所有赋码药品入出库扫码、数据上传;到2025年底,所有药品批发企业、零售连锁总部、零售药店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所有赋码药品入出库扫码率达到100%,数据上传率达到100%。
方案要求,全省各级药品监管、卫生健康、医保部门要强化协作,加强数据共享,积极利用药品追溯平台开展药品追溯大数据分析,不断探索和发挥药品“大数据”在问题溯源、药物滥用、统计分析、风险研判、预测预警等方面的支撑作用,持续提升江西省药品智慧监管水平。